香港证监会项目上市新方针 促进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

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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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修订其上市规定的处理方针,有助于筹资并纾减 一带一路项目的投资风险。

 

 一带一路倡议规模庞大,显然需要大量资金来支持基础建设项目。如此大规模的筹资需求,令香港当局对其上市规则的处理方针作出调整,以涵括更多不同类型的项目公司。

 

20174,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宣布*修订审核上市申请时的考虑因素,为评核项目公司于香港上市的申请提供了更有弹性的处理方针。

 

香港作为全球领先的金融和仲裁中心之一,拥有受国际认可的法律和监管体系、资本流动自由、简单税制和深谙一带一路国家投资风险、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这一切都令香港成为推动一带一路投资的最佳伙伴。

 

目前香港交易所只接纳25个司法管辖区域为上市申请人的注册地,其中仅有五个来自东盟。然而,这项新方针意味着东盟国家及其它地区的项目现在可以积极寻求在香港上市的机会,因为香港证监会在审核上市申请时会同时考虑与一带一路项目相关的众多风险纾减因素。它在审核项目公司在香港上市申请时会考虑的关键因素包括:

 

  • 由相关的内地国营企业、主权财富基金、主要上市公司,或于全球活跃的主要机构投资者持有大量股权
  • 获大型的内地、开发或国际银行承诺提供持续的工程项目融资
  • 有关国家 (即工程项目资产所在地) 的政府直接参与或持有股权

 

上市及一带一路

 

富而德律师事务所 (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 合伙人兼中国区主席、香港证监会非执行董事高育贤表示,香港证监会此次修订堪称突破之举,为香港参与东盟和其它一带一路投资项目带来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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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育贤 富而德律师事务所

高育贤认为:“香港交易所作为一带一路特定项目的筹资平台,充分配合香港特区政府担任此重要倡议推动者的角色定位。在透明度、监管和最佳实践方面,上市是让项目更上一层楼的绝佳机会。人们知道你已经受到监管机构、中介机构、机构及零售投资者的审查。”

 

如何运作

 

尽管在香港证监会宣布新方针后,目前尚无项目直接因此上市,但证监会此举明显増加了可投资一带一路项目司法管辖区的数量,也使基建项目更容易凭上市渠道筹资。

 

高育贤表示:“如果某项目的所在地不在被接纳的司法管辖区内,即使该地与香港证监会没有监管协作,你可以通过一家香港注册公司持有该项目公司,以符合香港交易所审核上市申请时的其中一项新考虑项目公司须于香港备存账簿及记录,或有香港居民担任董事。监管机构在审核基础设施项目在香港交易所的上市申请时会考虑这些因素。香港交易所也是唯一针对项目公司订立规定的国际主要交易所,它甚至对项目公司作出定义。”

 

高育贤说,修订的目的在于迎合投资者对基建项目日益浓厚的投资意向,绝不会影响香港证监会严审上市申请的良好口碑或其纾解潜在投资风险的明确目标。

 

她表示:“香港交易所的上市流程以其在尽职调查、内部监控和业务适合性等方面的严格审查而称。”

 

加快步伐

 

中国内地和东盟经济的快速发展为香港带来了诸多机遇。高育贤认为,这些项目今后对投资的需求将更殷切,甚或超越投资者的步伐。“机会或许会多得令我们仿佛失去焦点。目前市场出现了新生物科技公司的上市热潮,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也将带来大量机遇。”

 

高育贤认为,这些机遇吸引着寻求快速回报的投资者,而一带一路项目则能吸引其它类别如主权财富基金的投资者。她表示,香港证监会开放的新渠道对投机者未必有利,但将为经验丰富的投资者在投资一带一路基建项目方面提供另一选项。

 

高育贤表示:“就执行困难来说,一带一路项目不是一蹴而就的,项目所在地往往于法律和政治制度方面有不明确的地方。一带一路项目是复杂的、长期的、高风险的。但我们相信这项新方针有助香港吸引更多一带一路项目公司来港上市。”

 

* 当利用本连结参考资料时,阁下应先详细阅读证监会网站主页内的重要法律资料